采购公告标题: | 公开招标采购全州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州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LSZC011―190 | 公告日期: | 2011年12月29日15时6分 | ||||||
行政区划: | 凉山州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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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应在凉山地区设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委托协议,售后机构注册资金应≥50万。 7.投标人应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本项目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 9.按照省高院《川高法〔2011〕39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产品(MCU、终端、摄像机)必须出具与省高院现有高清视频会议设备成功数字级联的测试报告,报告中明确测试产品规格型号(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方可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并带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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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方式: | 有价发售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招标文件自2011年12月29 日至2012年1月17 日8:30- 17:00在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东路金财大厦底楼)购买 | ||||||||
标书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
投标区Email: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2年1月19日9时10分 | ||||||||
投标地点: | |||||||||
开标日期: | |||||||||
开标地点: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投标邀请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受凉山州法院委托,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全州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SZC011-190号 二、招标项目:全州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应在凉山地区设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委托协议,售后机构注册资金应≥50万。 7.投标人应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本项目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 9.按照省高院《川高法〔2011〕39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产品(MCU、终端、摄像机)必须出具与省高院现有高清视频会议设备成功数字级联的测试报告,报告中明确测试产品规格型号(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方可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并带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2月29 日至2012年1月17 日8:30- 17:00在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东路金财大厦底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资格审查时间: 投标人必须于2012年1月18 日上午9:30―10:30时前将投标资格文件密封后(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须单独编制,一式一份)单独提交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逾期送达的投标资格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的,在资格审核有疑问时,需提供原件,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月19日9:00-9:1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2年1月19日9: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东路金财大厦底楼) 九、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十、本招标邀请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点: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东路金财大厦底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69776(传真) 十二、采购单位:凉山州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4-3866567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供应商若认为有必要,可与采购单位有关人员直接联系技术咨询及现场考察事宜。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网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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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 |||||||||
备 注: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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