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对新乡市公安局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监控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2TP16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乡市公安局监控:监视器7台,视频矩阵1台,硬盘录像机1台,摄像机24台,高速球1台,硬盘6块,视频分频器4台,对讲机7部,信号线,光纤,视频线,电源线等(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点击法人授权委托书下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7日—— 2012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6: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73-302707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12月14日09:00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滑耿轩
联系电话:0373-3035300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
2012年11月23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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